德阳市档案馆查阅档案注意事项
索  引  号: sdaj-2023-000018
文  号:
发文日期: 2023-05-19
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
信息来源:市档案局
关  键  词:德阳市 档案馆 注意 事项
相关附件:
发布时间: 2023-05-19 来源:市档案局 浏览次数: 打印

一、利用者查阅档案需出示证件,办理登记手续。

二、查阅大厅内禁止吸烟,禁止大声喧哗。 

三、所调档案仅限本人阅读,不得带出查阅区,不得与他人交换传阅。 

四、利用者查阅时应小心翻阅。禁止涂划、折叠、拆解、撕毁和污损档案,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 

五、利用电子档案时,应在授权范围内查阅,不得随意交换阅读,利用者申请打印与切身利益和研究主题有关电子档案,经审核同意后,由工作人员代为办理。 

六、使用本馆电脑设备时,不得插接任何自携存储介质和电子设备,不得安装、运行任何自带程序,不得对已有数据、参数作任何修改。 

七、禁止私自使用各类摄影器材等对档案材料进行翻拍。利用者如需复印档案,经审核同意后由工作人员予以复印。

八、工作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 

上午8:30~11:30    下午2:30~17:30

、本馆开展预约节假日查档服务。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急需查阅档案的,可提前预约。预约查档者可通过电话、网络等方式告知查档需求,本馆接受预约申请后,与利用者约定查档时间。 

联系电话:0838-2513965

责任编辑:档案局网站管理员